为做好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教指委)各项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制定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下称《章程》),要求新一届教指委围绕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发挥“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作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章程》明确了教指委的六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
(1)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研究,开展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2)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
(3)开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评议与咨询,指导高等学校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4)指导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推动高等学校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5)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参与开展本科专业三级认证,加强高等学校质量文化建设;
(6)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教指委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指导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五年一届。
此外,上述《章程》同时也明确了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必须履行的职责。其中要求,委员以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教指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以教指委委员身份从事与教指委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以教指委和委员名义参与商业活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工作信息。
(信息来源:教育部)